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我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07]728号)的要求,2007年12月,我部组织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在建筑节能检查中,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147个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中发现有45个民用建筑项目存在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并发出了执法建议书。该45个项目分布在19个省、3个自治区、1个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1个城市。根据执法建议书的要求,大多数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发现问题的项目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报我部,但也有少数地方尚未督促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现将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认真完成整改,依法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并于今年5月1日前将处理情况报我部科学技术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2007年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所查处工程项目整改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