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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3-24 点击2214次
  闽建人[2008]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 85号)精神,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21-22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下同)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1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对取得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通知,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选择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6个专业类别进行选择报考。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如下:
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新专业                  旧专业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2007年度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成功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或增加专业的报考人员除外),且部分科目不合格的,在2008年度考试报名中按非首次报考人员的报名程序,须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中选择与旧专业类别相对应的新专业类别进行报考,其2007年度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有效,可继续报考其他应试科目,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按调整后专业核发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与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商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3月28日-4月18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自动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须于4月16日—18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16—18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及工作业绩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表格);
  (5)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还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6)增加执业专业考试的,还需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4月21日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90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55元。
  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五、考试有关事宜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其他事宜
  1、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4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厅、人事厅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4、考前辅导将于4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可查阅考前辅导招生简章。
  5、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 0591-87610301。
  附件: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各报名点联系表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