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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3-25 点击2388次

建质综函[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质量安全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确保工程质量水平为主线,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转变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发展方式,促进全国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同时,建立健全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提高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水平。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点研究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业主)的安全责任落实问题,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修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督促施工企业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

  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下发配套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高大模板支架坍塌事故。

  三、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

  深化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施工人员安全帽使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安全管理表率作用,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管

  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调研、起草《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安全管理办法》,召开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其安全和合理使用。逐步建立全国特大型公共建筑安全信息数据库,并适时开展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五、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总结、交流各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情况,出台《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研究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六、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管

  出台《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执行。

  七、加强监管制度和监管队伍建设

  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考核和培训,促进监督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切实落实政府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加强专题研究,组织工程质量保险论坛,大力推进工程质量保险。

  八、深入推进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技术创新

  以奥运工程为契机提高行业技术与管理水平,配合北京市做好奥运工程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和推广工作。组织召开“2008北京奥运工程建设观摩会”。完成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部署国家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启动10项新技术修订工作。

  九、积极促进建筑业和勘察设计业改革发展

  出台并宣传贯彻《关于加快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写《2008版建筑业改革发展研究报告》。继续调研、探讨改革传统的设计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实现设计与施工环节的互相渗透,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十、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应急管理体系

  研究制定《关于学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组织编制建设系统既有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健全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快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区、各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增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十一、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桥梁安全管理

  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做好“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新型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的组织实施和成果推广工作。推广城市轨道交通风险管理、远程监控和第三方检测制度,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文件安全专项审查制度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调研。逐步建立城市桥梁安全隐患信息系统,在汇总各地填报的《城市桥梁安全信息登记表》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桥梁安全信息数据库。

  十二、提高建设系统防灾减灾能力

  召开“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市政基础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加紧开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制定《建设系统抗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防灾工作要点》。成立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切实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与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农村民居抗震工作会议,并共同做好第十四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相关工作。
   

来源:福建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