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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4-29 点击85次

闽监管协〔2025〕9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4月25日,《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经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公布并施行。

 

 

附件: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第七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使用和管理,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本会工作实际,特制定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理事单位、监事单位:3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1.本会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会费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员应按照本会会费缴纳通知的具体要求按时缴纳当年的会费,并汇入本会指定银行账户。

2.经批准加入本会的新会员,应在入会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或领取会员系统电子密钥之前,按本办法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3.每年上半年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起缴纳全年会费;下半年被批准入会的新会员,缴纳当年全年会费的50%。

4.会员因当年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时,经会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可酌情减免当年部分会费。

5.缴纳方式:企业通过对公转帐汇入本会账户。

   户: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35100809001800075318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三、会费开支范围

1.本会的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协会及行业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

3.组织宣贯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方针、政策。

4.制定会员单位及相关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准则,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完善协会信息化建设。

5.组织或参与编制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标准、规范和规程。

6.以会刊、网站、展览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事业的宣传工作。

7.组织会员交流工程管理、企业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

8.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和政策建议。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涉及投资等重大项目由常务理事会集体决策。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一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并公布。

五、本办法经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七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