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4〕15号
各会员单位、在闽监理企业:
为推动我省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协会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题调研组于2024年5月对2022年以来发函跟踪的部分低价中标监理项目履责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项目部,采取与监理机构人员座谈交流、调阅内业资料、查看现场施工情况等方式,形成监理履责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监理机构和人员到位问题:多个项目监理机构在岗人数不足,总监未请假或无请假手续,部分人员未能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明。建议监理单位加强人员管理,确保项目监理部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监理人员在岗,并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二、监理内业资料缺失或不规范:部分项目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等关键文件未编制或未及时签批,监理日志记录不全,缺乏对测量成果的检查记录等。建议监理单位完善内业资料管理,及时编制、审批和归档相关文件,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现场质量、安全及进度管控不足:部分项目存在结构受力构件质量缺陷修补无记录、防水施工前未做闭水试验、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建议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管控,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工作未形成闭环管理:部分项目存在监理单位未及时反馈企业季度检查结果,对施工方的不规范行为未及时要求纠正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建议监理单位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跟进验证的完整流程得到有效执行,形成闭环,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
五、福州望麓公馆项目,监理单位: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调研组到项目后,项目总监不在岗,未见相关请假手续,项目监理机构无监理人员在岗。调研该项目期间,无监理机构人员配合,未能调阅监理内业资料。项目调研工作得到项目业主方的支持,并陪同查看了项目实体。
综上反映出监理机构没有提供标准化的监理服务,建议项目业主方加强管控,启用合同违约追责条款,就人员变更、人员到岗数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等问题要求监理方限期整改,并进行违约追责。具体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