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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2-16 点击3257次
 闽建建[2007]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建设行业安全涉及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市公共客运、供气、供水、风景区、公园的管理和危旧房、物业管理等内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第一线,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人员。
  二、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工程项目的整改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停工,决不能姑息迁就。同时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禁盲目赶工,严厉制止村镇、开发区等部位无证违法抢建现象;加强春节期间在建工地安全防卫,避免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关注春节期间留守工地作业人员的卫生问题,督促企业做好饮食卫生和宿舍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疫情发生;严禁在建工地随意搭设生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二要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督查和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监管,遏制水污染和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用水、用气供应正常。三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监管,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管理以及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四要督促城市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地段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和森林防火、景区防爆工作,通过合理布局、积极疏导,分散热点景区的游客压力。对游人集中、情况复杂、危险的地段,特别是容量有限、易发生意外事故的山岳型景区或景点,应制定安全极限容量标准,严禁超容量接待游人,防止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五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宣传,加强巡逻,切实做好住宅小区及大厦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解禁后的防火安全工作。同时通知业主对阳台、屋顶花盆进行巡查,防止高空坠落伤人。
  三、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一要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适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主要领导不得空岗,要做好带班记录,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问题。二要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三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准备,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3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天津市建委、市容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春节和“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欢乐、安全的春节,为“两会” 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有关负责同志要深入第一线,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有针对性地做出部署,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春节和“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事故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包括: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城镇供水、排水、供热和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状况,城市公共交通的车辆、场站、设备安全状况,大型公建、城市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措施制定和防护设施运行状况,危旧房屋的安全维护措施等。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抢险方案,特别要针对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广场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人群密集场所,制定应对游(乘)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方案。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应急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指导帮助群众增强防范和自救能力。要认真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等工作。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预报信息,做好城乡综合防灾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防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有关工作,避免和减少寒潮、大风等极端气候现象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节假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值守制度,落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和专人昼夜值班,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落实事故报告责任。要严格执行建设系统事故快报制度,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的有关事故报告的时限和类别要求,通过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如实上报,确保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