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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三届第十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发表时间:2009-12-30 点击3238次

闽监管协[2009]31号 


各常务理事: 
    2009年12月25日下午,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三届第十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福州召开。应到常务理事19人,实到常务理事19人。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协会代理事长、省厅副总工程师、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薛依强同志主持。现将会议议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单位会员考核暂行办法》,要求省协会秘书处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发布执行。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管理规定》,要求省协会秘书处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交省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表决。 
    会议原则通过了福州等8个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或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提出的省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名单。会议认为,漳州市提出的两名省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单,不符合省协会《章程》规定,也不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性建设类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发[2009]68号)精神,会议否决了其推荐名单,要求省协会秘书处会后与漳州市联系。请漳州市建设监理专业委员会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和省协会《关于协商推荐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候先人名单的通知》(闽监管协[2009]29号)要求,重新提出2名符合省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名单,于2010年1月6日前报省协会秘书处。逾期,由省协会常务理事会直接提出漳州地区的推荐名单。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社团办,各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