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06]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改制步伐,提高监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省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员单位。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企业总经理和总工兼任的总监)。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1)人员结构。企业各种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恰当。甲级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5人;乙级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人;丙级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
(2)企业管理。企业已改制完成或未改制企业的改制方案已获得批准。企业已经建立各负其职、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
企业应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对企业监理人员素质的培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应达100%。
(3)市场行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在业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业主和工程相关单位的好评,并能积极主动开拓省内外监理市场。
认真执行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发生过因监理工作不规范而引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监理业绩。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甲级监理企业竣工的一等房屋建筑项目1个和二等工程项目2个或一等专业工程项目1个和二等专业工程项目1个;乙级监理企业竣工的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1个和三等工程项目2个或二等专业工程项目1个和三等专业工程项目1个;丙级监理企业竣工的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2个或三等专业工程项目1个。竣工的工程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5)人均企业总收入。2005年度人均企业总收入应当达到本地区的前列。
(6)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按时交纳会费,认真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7)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未发生过违反公约的行为。
(8)在同等条件下,已完成企业改制任务或积极拓展省外市场(近2年来监理竣工2个二等以上省外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或在本评选期内监理的项目获得鲁班奖或省优质工程奖或监理的项目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的企业优先。
(9)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向《福建建设监理》刊物投稿并被采用的企业优先。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恪守监理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已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总监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监理工作经验丰富,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廉洁自律,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并认真执行监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在本评选期内没有发生过因监理工作不规范而引发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认真负责,能与现场监理人员团结协作,近3年来(2003年—2005年)担任过1个一等工程或2个二等工程或3个三等工程竣工项目的总监,且全部按合同要求圆满完成监理任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监理工作业绩突出,赢得业主和工程相关单位的好评。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业务技术知识。
(6)在同等条件下,在本评选期内获得鲁班奖或省优质工程或监理的项目被评为安全文明工地或向《福建建设监理》刊物投稿并被采用的总监优先。
二、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所推荐的先进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数量不应超过:福州市企业7家,总监12名;厦门市企业3家,总监8名;泉州和漳州两市企业各1家,总监各3名;三明、龙岩、南平三市企业各1家,总监各2名;莆田、宁德两市总监各2名。鉴于厦门市2005年度较多企业全年全员产值位于全省前列,评选推荐的先进监理企业名额另倾斜1家。
对符合评选和表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审定后发文表彰,授予“2005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2005年度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并在《福建建设监理》刊物上公布。
三、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企业将评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初审;尚未成立监理协会的,报请各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初审。
2、请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将评选材料于2006年5月20日前送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对各地初审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名单将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有关事宜:
(一)材料报送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1)《2005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附件1);
(2)申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完成改制的证明或获得批准的改制方案(复印件);
(4)获得鲁班奖或省优质工程证书或批准文件等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05年工程监理企业工作总结(包括符合先进企业条件的各项内容)。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1)《2005年度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附件2);
(2)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3)监理企业颁发的聘任总监文件(复印件);
(4)担任总监年限证明;
(5)申报项目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复印件);
(6)获得鲁班奖或省优质工程证书或批准文件等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总监理工程师先进事迹材料。
3、人均企业总收入以工程监理企业向建设部报送的“200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数字为依据。
4、联系人:王明桂;电话:(0951)87569904;传真:(0591)87817622;邮编:350003;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座612室。
附件:1、2005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
2、2005年度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福州、厦门、漳州、三明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有关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存档(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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