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07]11号
各单位会员:
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规定:单位会员每年应缴纳会费。会费是目前协会的主要工作经费来源。为了做好缴纳2006年度会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甲级监理单位:1500元;
乙级监理单位:1000元;
丙级监理单位:800元。
二、请各单位会员按各自标准及时于2007年9月30日前缴清。
三、对无故拖欠会费的单位会员,秘书处将及时限期催缴。如果仍未在限期内交纳会费,又无正当理由,省协会将根据《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的规定,注销其会员资格。
四、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银行帐户、开户行、联系人:
帐 户: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银行帐号:351008090018000753182
开户银行:福州交通银行北大支行
联 系 人:黄群林、林秀英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幢612室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569904
传 真:0591-87817622
附件: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抄送: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省建设厅社团办,存档(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