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翰文府”项目(招标编号:E3505820502179314003),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29709.1843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200万元包干。”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 617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修阶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等。”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相当于《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成本基价和参考基价的通知》(闽监管协〔2021〕46号)标准的3.7折。协会已致函给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建议修改招标文件,提高监理取费费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实际违反我协会自律公约行为的监理企业,协会将密切跟踪并作出相应处理。请各监理企业要充分提高认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共同携手推动我省监理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