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参与“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 项目投标的倡议书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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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参与“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 项目投标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03-31 点击5689次

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临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莆田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涵江临港标准化厂房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含5G新基建)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3030301100117002)。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投资估算为662888.05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8892341元。”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项目开始前15天+施工工期(含勘察设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工程保修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1825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1825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偏低,还达不到《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标准的3折。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及相关服务,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协会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招投标进展情况。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