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0〕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协会2019年11月27日第六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使用管办法》的规定,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现将有关2020年度会费缴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2、副秘书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3、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二、会费缴纳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了便于出具票据,会员单位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缴纳。
三、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依照《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对于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四、省协会账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
账户: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35100809001800075318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林秀英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北大公寓2幢612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569904
邮箱:fjjsjl@126.com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