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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14家会员单位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1-04 点击4116次

 

 

闽监管协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协会会员管理,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即日起取消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14家单位会员资格,并终止其会员权利和义务。截止2020年1月3日本协会共有会员单位453家,详见协会官方网站。

 

附件:1.根据《章程》第九条第(五)款规定,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予以退会。

2.根据《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第(二)款:“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规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予以退会。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根据《章程》第九条第(五)款规定,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予以退会。

1、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附件2


根据《章程》第十五条第(一)款:“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第(二)款:“ 1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规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予以退会。

1、福建省建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福建华典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宗一伟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福建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泉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福建省伟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福建达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福建泰三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福建海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