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填报2009年度有关数据,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于2010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厅,以便汇总上报。 联 系 人:省厅工程处 江如树 联系电话:0591-87531712 附件:《关于报送2009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981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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