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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度省级工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08-11 点击3698次
  闽建科[2009]4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7月,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34项工程建设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16项为2008年度省级工法,其中7项为升级版省级工法,现予公布。省级工法由我厅负责管理。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鼓励施工企业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及时总结相关的施工经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程建设工法的交流和应用,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附件:1、2008年度省级工法名单
     2、2008年度省级工法名单(升级版)
     3、2008年度省级工法文本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