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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御第8号台风“莫拉克”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09-08-07 点击3489次
        闽建电[2009]3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判断,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具有四个基本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5日下午14时由强热带风暴加强为台风,其强度已经达到13级,还在继续增强;二是登陆地点比较明确。国内外各气象台站预报趋势基本一致,将在我省中北部沿海登陆;三是影响时间长、范围广。全省将普遍出现暴雨,最大可超过300毫米/24小时,且台风登陆后将在我省上空停留较长时间,对全省都有较大影响;四是恰遇天文大潮。8月6日至8日正值天文大潮,这样的台风登陆与天文大潮相叠加的情况是近三年没遇到过的,受风、雨、潮的共同作用,可能给我省造成严重危害,也增加了防风抗灾的难度。
  根据张昌平常务副省长在防御第8号台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做好防御第8号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防御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第8号台风工作,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启动《福建省建设系统抗台防汛应急预案》,密切监视雨情、风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预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从8月7日开始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87614005(传真)。
  二、要加强建筑工地(地下室和高切坡施工、拆除工程)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建工程适时停止施工,停工期间工地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要重点检查建筑斜坡、高切坡,特别要加强对正在施工基坑的检查,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严防暴雨可能引起土方坍塌造成的伤害和灾害。对位于学校、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围墙应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拆除。要做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要对安全网进行检查,该拆除的要拆除。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钢丝绳锚固、前后臂自由旋转等情况,以及施工升降机附墙拉结装置、揽风绳及地锚设置情况。
  三、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涝工作。要特别加强对城区排水、排涝设施的全面检查,做好城市滞洪区、内河纳容准备工作。要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的坠落事故发生,确保台风期间的夜间照明。要配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对建筑物上大型广告牌进行检查加固,特别要做好公交站台灯箱的用电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供水企业要做好取水口、引水管渠的防灾工作,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控,确保供水安全。公交企业要加强行车安全,严禁车辆带病或高位涉水运行,做好公共交通车辆调度。燃气企业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抢险力量,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市政、环卫部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整装待命,并做好抢险物资准备。
  四、要切实做好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游览安全。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对易滑坡塌方山体、危险地段道路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和巡查。要适时关闭景区景点和城市公园,疏散人员,并做好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要加强危房安全管理,对已排查出的危房,特别是城市低洼地带、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危房要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采取加固措施,一时无法加固的,必须疏散撤离人员,确保安全。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防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对易发生内涝区域内的小区(大厦)、地下商场要重点防范。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所管理的居住区及写字楼等其他楼宇设施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物业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备好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小区(大厦)地下室、地下商场进水;要通知居民注意防止露台、阳台上花盆、遮阳架(板)等物坠落、倒塌,避免伤人事故发生,同时提醒车主将车辆停放在高处,减少财产损失。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各单位的防台风、抗暴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保障各项防抗工作有效、到位。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