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 为深刻汲取霞浦“10•3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摸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底数,控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现就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实施。 一、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主要内容包括: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深基坑,或基坑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高边坡工程: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4、大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塔吊);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外脚手架; 6、大型装配工程; 7、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办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要按照原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编制、审核、论证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开工后3日内,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网上填写《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表》(详见附表1-1,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填写附表1-2,网址:www.fjgczl.com),报告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已开工建设项目于4月15日前报告)。 三、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于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完成后3日内,网上填写《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解除表》(详见附表2-1,其中建筑起重机械填写附表2-2,网址:www.fjgczl.com),报告重大危险源解除。 四、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要认真申报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要求申报重大危险源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查处。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重大危险源分布特点、施工周期,建立重大危险源巡查检查制度,实施重点监管。 省厅依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台帐进行管理。(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徐百荣,联系电话:0591-87561509) 附表:1-1、《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表》 1-2、《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报告表》 2-1、《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解除表》 2-2、《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解除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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