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 现将《2007年福建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今年建筑业工作,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07年福建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007年是“十一五”承上启下的关键年,全省建筑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若干意见》,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为主线,以深化建筑业企业改革、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为重点,大力实施“走出去”和诚信品牌战略,加快建筑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招投标管理,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又好又快持续和谐发展。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00亿元,建筑施工产值1300亿元。 一、营造建筑业新一轮发展良好氛围 (一)在全省建筑行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先进的经营理念,提炼优秀的企业精神,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造就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二)大力宣传建筑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弘扬建筑行业风采,提升建筑行业形象,促进建筑行业诚信品牌建设。 二、服务建筑业发展持续作为 (一)继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发挥 “建筑之乡”和重点骨干企业支撑作用,促进产业集群化、企业集团化,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省内外市场占有率。重点打造有实力的诚信品牌企业,培育优势特色专业企业,多渠道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二)深化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化方向,结合实施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开展企业调研评估,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夯实企业管理基础,以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 (三)加快建筑人才培养。贯彻《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建造师注册考试,做好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相关工作。加快培养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推进企业经理人职业化。提高农民工为主的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通过建立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和推行关键、主要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推动劳动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四)引导支持企业拓展市场。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发挥厅驻外办作用,为企业拓展省外市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支持企业向国家重点建设区域市场拓展。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推动银企合作,落实省厅与省建行框架合作协议,继续公布评信授信优先扶持建筑业企业名单。坚持和完善建筑业经济形势分析制度,摸清行情,提高分析质量和水平。 三、构建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一)强化招投标监管。以贯彻《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为契机,与建立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完善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实行优质优价;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制度;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推行并完善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制订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开展招标代理专项整治;深化标后“两场”联动管理,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完善评标专家库,加强评标专家培训管理。 (二)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制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贯彻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加快建立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组织实施《福建省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培育劳务分包企业,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继续清理拖欠工程款,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三)加快建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管理机制。贯彻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出台我省实施意见,推进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平台和诚信标准;研究制订建筑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与标准,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完善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资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 (四)完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新资质资格审批,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员进行检索,强化现场核实,严肃处理申报资质资格弄虚作假行为。加强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的动态监管,开展资质资格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