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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掀起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风暴”

发表时间:2007-04-30 点击3103次

陈运军 钟荣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将展开风暴式行动,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为前提,以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全面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正如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黄诗福所说:“工程建设速度越快,就越要在质量安全上狠下工夫,狠抓不放。”
    给责任主体戴上“紧箍咒”
    工程建设是一个庞杂的项目,牵涉到众多的参与者,实行质量安全问责制的前提是明确各方责任,给责任主体戴上“紧箍咒”,谁的问题谁负责,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便能清晰地追根溯源,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建设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然而长期以来,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被模糊、被忽视,存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将工程发包价格压到低于成本价格;有的违反合同约定,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有的向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有的对施工现场所需安全措施费用不予认可。建设单位的主导角色定位之后,面对与其角色相对称的主体责任,该局表示,必须落实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切实有效地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的质量,也直接关系到施工安全操作、安全防护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如果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战斗分队的话,那么设计这一块便起着行动地图的作用,地图若标明错误了,战斗队伍的力量再强也无济于事。因此,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设计文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应当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对设计方案负质量安全责任。今后,凡重点、重要项目,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施工单位处于工地最前沿,是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关”,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工程施工质量和现场安全生产的最直接责任。目前在建筑市场上,还存在着施工任务被层层“分包”,甚至最终落到一些明显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建筑队手中的情况。因此,在明确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是质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双管齐下促使施工单位不得不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一改“以包代管”的行为,自主自动地把质量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
    监理好比“监考老师”,一旦监理不到位,将会埋下质量安全隐患。厦门市今年将把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作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从2月下旬起,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已经开始组织有关培训,并将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监理责任落实到位。
    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今年厦门市将进一步狠抓工程质量检测,出台包括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等新举措,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和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
    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监、帮、促”,即“监管与服务并举”的思路,继续推行高效、便捷的监督管理制度,推广实行“监督机构驻场监督、施工现场交底指导、职能部门跟踪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建、设计、监理、监督机构的作用,对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管,力保这些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完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发挥市场和现场的监管合力,把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监管摆到与实体监管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特别是加大对施工、监理企业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缺位、以包代管以及不能履行质量安全控制职责的行为予以通报,并记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直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将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管、资质管理和招投标管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办法。
    建立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注重设计环节和施工环节的统筹监管,注重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工程监理等环节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作用,通过建立并实施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完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差异化监管机制。依托质量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对企业按红、黄、绿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实施履约担保额差异化制度,集中监管资源对质量安全信誉差、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弱的企业和中标价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率、深度、广度;对质量安全信誉好、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强的企业进入绿色通道,质量安全以自控为主,监督检查力度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对质量安全信誉及保证能力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标准监管。
    死守质量安全“保底线”
    今年,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将展开风暴式监管行动,严格实施对一些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制度。在继续加大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力度的同时,将预防“两超一大”及施工坍塌事故作为整治的重点,双管齐下,共同发力,力克造成建筑施工多发、易发事故的“两大顽疾”(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从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大力整治淘汰限制使用建筑施工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大力推广“四新”技术,引导施工企业积极提高施工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促进建筑施工生产力的发展。
   开展“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施工、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研究出台创建“文明工地”的激励机制,以“文明工地”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质量安全,预防在先”,利用媒体平台,对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良好的质量安全行为及不良行为等进行表彰和曝光,通过舆论监督,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常规化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定期举办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等培训班。并组织企业及技术人员观摩优良工程、文明工地,学优赶超。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