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福州市建设局《关于福建省正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榕建招[2007]1号)、《宁德市建设局关于对福建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宁建招[2006]3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企业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各招投标监管部门和机构,要加强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中的违规条款,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宁德市建设局关于对福建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 宁建招[2007]3号 各有关单位: 福建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我市承接君临天下一期B、C区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过程,未将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内容在上网的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闽建法[2002]148号附件2)第十五条,现决定给予福建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一次不良行为。 希望各招标代理单位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招投标各项文件的报备手续。
二00七年元月十六日
关于福建省正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的通报 榕建招[200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招标代理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建设,现将福建省正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的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一、福建省正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过程中,随意设置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将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重合同守信用单位、3A信用等级证书以及项目管理人员中的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等作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就其具体内容设置评审程序,违反了《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暨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2006]招1号)第三款的规定,根据该文件第五款及《福建省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记录一次不良行为。 二、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金山公元1#~3#、5#~7#楼桩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过程中,未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和招标文件第23.1条款中关于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核查程序,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及《福建省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记录一次不良行为。 三、根据闽清县建设局《关于对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记录不良行为的通报》(梅建[2007]12号),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闽清县地税局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且相关条款前后矛盾的问题,被闽清县建设局依法记录一次不良行为。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引以为鉴,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招标活动,共同维护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专此通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