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2007年“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06]71号)要求,经研究从1月22日起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督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开展“两节”安全大检查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同时考核各设区市建设局完成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施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落实及安全事故查处等情况。 (三)施工现场 1、项目管理: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基建程序、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人员资格、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查,安全文明费用及主要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临时设施是否按合同约定投入,项目经理、总监等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 2、工程实体:检查在建工程执行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预拌砼和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专项整治,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特种设备以及临边洞口等易发事故部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3、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建筑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执行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是否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核查,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督查单位和项目数量 设区市建设局和县(区、市)建设局各1个、施工企业(含2006年发生事故企业或省外进闽企业)2个;巡查在建工程4个,其中市区和县(市)各2个。 四、督查组成员及安排 省建设厅督查分五个小组,督查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督查时间:1月22日至1月26日,22日上午分赴各设区市,具体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五、督查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应提供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和省厅闽建电[2006]74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八项考核内容自评结果等。 (二)各地应提供本地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含名称、结构质式、面积层数、形象进度,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三)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由督查组即时反馈给被督查考核单位;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督查组负责人应签发督促整改或督促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应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案查处。 (四)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交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附件:督查组成员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 福州 组 长:林坚飞 成 员:叶德传、陈升、高宪梅 第二组 厦门、泉州组 组 长:邹学栋 成 员:林顺建、陈依金、叶乐平(省农民工办) 第三组 龙岩、漳州组 组 长:周武进 成 员:林瑞良、徐志远 第四组 南平、三明组 组 长:杨纶钊 成 员:张作秦、林华强、林敦峰(省农民工办) 第五组 莆田、宁德组 组 长:陈伯银 成 员:林增忠、柯国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