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监函[2008]35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指导有条件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请于2008年4月30 日前将修改意见送我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790,58933530
传 真:010-58933530
附件:《关于推进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代)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推进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