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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发表时间:2008-01-03 点击2231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建设部新闻办公室 2007年12月28日)

  2007年12月28日至29日,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五年来的城乡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会议由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姜伟新主持,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作工作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汪光焘部长在工作报告中,对过去五年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全面总结,并对2008年城乡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近五年来全国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一)注重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城镇化和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进一步确立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确定了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立了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机制。改进城乡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严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程序,防止借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盲目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制定了《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强化了对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公布了1886个全国重点镇,制定建设规划的行政村比例由2002年的25%上升到2006年的37%。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和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制度,建设部向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出两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强化了风景名胜区监管,完成了17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遥感检测。据统计,各地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例10752起,拆除违规违章建筑面积140多万平方米。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居民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目前全国城镇住宅投资总额已达到6.7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加了4万多亿元,年均竣工住宅超过6亿平方米。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从2002年底的22.8平方米增加到2007年底的约28平方米。2006年底,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83%。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7年安排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累计改善了68.1万户低保家庭的居住条件。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得到逐步改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作用得到发挥。截至2007年10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累计超过1.1亿人,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54万亿元,累计支持了4200多万职工改善住房条件,还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提供了100多亿元资金。

  (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受惠面进一步扩大,城乡人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和提高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地下管网建设投资不断加大,城镇供水、燃气、供热管网改造不断加强。2003年到2006年,全国用水普及率由86.15%提高到97.04%,燃气普及率由76.74%提高到88.58%,污水处理率由42.39%提高到55.67%。全国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和每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分别由2003年的9.34平方米、7.66标台,上升为2006年的12.36平方米、10.13标台。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促进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有新的进展。

  (四)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国家重点工程以及大量的城乡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建筑业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突出

  从2002年至2006年,建筑业总产值由18527.18亿元增加至40975.46亿元,增长了120%;实现利润总额由370.35亿元增长到1071亿元,增长了190%。三峡水利枢纽、青藏铁路、杭州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五)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加大了对住宅、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质量的监管力度。自2004年以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每年都以较大幅度下降。加强建设系统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防灾减灾的制度建设,制订了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等,积极推进城市防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立了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制订了1项国家级专项应急预案和5项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了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快报系统,规范了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重点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以及供水、供气、供热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六)不断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基本确立了远近结合、重点突出的立法工作总体框架。新制定了《城乡规划法》,修改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和修订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制定和修订了50项部门规章。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五年来,共批准发布和备案各类标准1654项,与上个五年相比,标准批准数量增加了42%。标准定额工作实现了从注重技术到技术与政策并重的转变,从强制性条文到全文强制标准的转变,提高了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效能,确保建设领域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2008年全国城乡建设工作重点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报告中强调,2008年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城乡规划法》,引导城镇建设集约发展;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合理改善住房条件,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大节能治污减排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市场机制和运行监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城市运行安全,实现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汪光焘指出,根据中央提出的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建设工作实际,明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加快改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机制基本完善,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汪光焘要求,全国建设系统在2008年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城乡建设实际,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引导调控作用

  完善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制度,落实《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指标体系的意见》,突出资源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经济指标,通过制定引导型和控制型的指标,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改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把保障城市发展长期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作为强制性内容加以落实,完善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继续做好长三角、京津冀、成渝、海峡西岸、北部湾等重要城镇密集地区的城镇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中新天津生态示范城规划建设。继续做好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村)保护工作。

  (二)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加快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继续调控和引导住房需求。坚持根据人多地少的国情,进一步引导合理住房消费。坚持保障生存性需要,支持自住性需要,引导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推进征收物业税试点。加大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改革收费制度,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36个重点城市要经过明、后两年努力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年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加强城镇节约型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善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动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公交专用道和轨道交通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积极倡导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开展第二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改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大气环境。

  (四)推动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城乡建设节能降耗

  发展新型节能节材建筑材料,一是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生产及应用,启动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确保第二批“禁实”目标城市在2008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二是抓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工作,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规模,加强示范项目的管理,确保顺利实施。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示范工作。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一体化、成套化应用的技术体系、技术标准、政策法规,带动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五)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以及供水、供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开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试点工作,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抗灾设防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

  会议要求,全国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