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电子印章与数字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2-16 点击13567次
闽建筑函[2014]14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厅对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并更名为“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该系统将于2015年正式启用,启用后将作为全省工程项目报建(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施工监理人员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工程日常监管(包括责令改正、动态监管考核等)、竣工验收备案等的工作平台。为推进我省工程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管系统将要求各级建设、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在履行各自相应职责时使用电子印章与数字证书。通过市场调查、服务和价格比对,经研究决定采用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特信安”)发放的北京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现将电子印章与数字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办理电子印章与数字证书的对象
1、各级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工程造价管理站。
2、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
已有凯特信安发放的北京CA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重新办理。已有凯特信安发放的北京CA数字证书但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只需要办理电子印章。
二、 办理流程
办理对象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办理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并缴纳相关费用(各级建设、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免费)。
1、邮寄办理。办理单位电子公章的,填写“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单位电子印章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附件1、2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到凯特信安客服部。办理项目部电子印章的,填写“项目部数字证书申请表” (详见附件3)和“项目部电子印章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将附件3、4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项目部章)寄送到凯特信安客服部。凯特信安客服部地址:福州市保福路67号3号楼,邮编:350001。
三、 有关要求
1、为确保项目监管系统2015年1月1日正常启用,办理对象应于12月25日前办理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各级工程质量监督站应通知2015年1月1日前辖区内仍是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2015年1月1日起新申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应在申报工程报建手续前办理好电子印章和数字证书。
省厅咨询电话:0591-87605173,联系人:刘鸿健。
附件:
1.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
2.单位电子印章申请表。
3.项目部数字证书申请表。
4.项目部电子印章申请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