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2014]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等有关要求,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办法》(闽建〔2014〕6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