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13]22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7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填报2013年度有关数据,同时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厅,以便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工程处 黄耿彩
联系电话:0591-87509375
传 真:0591-87614739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707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