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关于收取2010年会员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5-31 点击4051次
闽监管协[2010]26号
各单位会员:
根据省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和《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闽监管协[2010]21号)的规定,单位会员每年应缴纳会费。会费是协会目前的主要工作经费来源,为了做好缴纳2010年度会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甲级监理单位2500元
2、乙级监理单位1500元
3、丙级监理单位1000元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
(1)本协会常务理事所在单位会员另加2000元;
(2)本协会副秘书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2500元;
(3)本协会副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5000元;
(4)本协会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另加10000元。
省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所在单位会员每年另加额以最高职务标准缴纳。
二、请各单位会员按各自标准于2010年6月30日前按时足额缴清。
三、对未及时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省协会秘书处将及时催缴。如果仍未在限期内缴纳会费,又无正当理由,省协会将根据省协会《章程》第十二条“会员如果1年无故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的规定注销其会员资格。
四、省协会账户、开户行、账号、联系人:
账户: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35100809001800075318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黄群林、林秀英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13号北大公寓2幢612室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569904
传真:0591—87817622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O 一 O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