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10]22号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根据贵厅2010年4月21日《关于同意民间组织换届的批复》(闽民管[2010]19号)意见,本协会已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了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经大会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详见附件1)、《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详见附件2)和《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详见附件3),以及《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详见附件4)、《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名单》(详见附件5)。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和贵厅的要求,特向贵厅报送上述材料备案。
附件1:《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章程》
附件2:《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
附件3:《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
附件4:《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附件5:《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名单》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存档(2)
协会章程.doc 监理行业自律公约.doc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doc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doc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正、副理事长名单.doc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