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表彰中国工程监理大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手机版
公众号
0591-87569904

关于转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表彰中国工程监理大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4-22 点击3364次

闽监管协[2008]10号

各单位会员:
    为组织好“中国工程监理大师”、“先进监理企业”、“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表彰中国工程监理大师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06号)、《关于推荐表彰“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工程监理先进企业”、“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优秀监理工程师”和“协会优秀工作者”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0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现将具体程序和申报时间作如下安排:
    一、企业自荐
    企业应按规定条件自荐,申报材料于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尚未成立建设监理协会的设区市,报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
    二、设区市初审推荐
    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或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请于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提出书面初审推荐报告,将初审推荐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三、省协会审核推荐
    省协会秘书处收集整理复核后的推荐名单在“福建建设监理网”(
http://www.fjjsjl.org)上公示五天,公示结束后,经省协会三届十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审议,并征求省建设厅意见后,正式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实事求是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推荐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和下一次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2、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初审推荐,并注意征求设区市建设局意见。
   

    附件:详见“福建建设监理网”(http://www.fjjsjl.org/NewsShow.asp?newsid=1384)
    1、《关于开展表彰中国工程监理大师活动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06号)
    2、《关于推荐表彰“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工程监理先进企业”、“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年优秀监理工程师”和“协会优秀工作者”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04号)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主送:各单位会员
    抄送:各设区市建设局、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