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08]27号
各监理企业:
现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在“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周年纪念大会”上同时表彰全国建设监理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征得设区市建设局意见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我协会,逾期不候。
附件
1、《关于在“中国建设监理创新发展20周年纪念大会”上周时表彰全国建设监理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建监协[2008]18号)
2、全国建设监理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企业申报表
3、全国建设监理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申报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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