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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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3-25 点击5244次

闽监管协[2008]8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监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省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2007年度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单位会员。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在岗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企业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的总监)。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1)企业资质。企业各种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恰当。应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2)企业管理。企业已经建立各负其职、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企业应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对企业监理人员素质的培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应达100%。
    (3)市场行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在业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业主和工程相关单位的好评,并能积极主动开拓省内外监理市场。认真执行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企业经营。按评选年度(两年)的平均值计算,企业人均总收入、纳税额(税金及附加)应达到本地区平均数。评选期内,企业发生合并、更名的,原企业数据可计算在内。
    (5)监理业绩。按评选年度(两年)计算,甲级监理企业应达到一等竣工项目1个或二等竣工项目2个;乙级监理企业应达到二等竣工项目1个或三等竣工项目2个;丙级监理企业应达到三等竣工项目1个,竣工的工程项目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6)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按时缴纳会费,认真及时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7)在评选年度(两年)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应监理责任事故的,不予参评。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1)已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印章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在总监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恪守监理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监理工作经验丰富,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4)廉洁自律,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并认真执行监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在本评选期(两年)内没有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发生相应监理责任事故。
    (5)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认真负责,能与现场监理人员团结协作,近2年来(2006年~2007年)担任过1个一等工程或2个二等工程或3个三等工程竣工项目的总监,且全部按合同要求圆满完成监理任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监理工作业绩突出,赢得业主和工程相关单位的好评。
    (6)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业务技术知识。
    三、评分标准
    在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评分标准评分。
    1、先进监理企业评分表(详见附件1)
    2、优秀监理工程师评分表(详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
    (1)《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附件3);
    (2)申报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获得鲁班奖或省优质工程证书或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评选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工作总结(包括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企业贯标情况及其他展示企业先进形象的文字材料)。
    (5)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应注明刊物名称、刊号,期次、页码。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1)《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附件4);
    (2)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3)监理企业颁发的聘任总监文件(复印件);
    (4)担任总监年限证明;
    (5)申报项目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复印件);
    (6)获得工程质量奖、省级文明工地的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等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总监理工程师先进事迹材料。
    (8)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应注明刊物名称、刊号,期次、页码。
    五、推荐名额

类别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南平

三明

龙岩

宁德

莆田

合计

先进监理企业

9家

5家

3家

2家

2家

2家

1家

1家

25家

优秀总监

21名

16名

3

3名

2名

2名

2名

1名

50名

    六、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企业将评选申报材料报送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初审;尚未成立监理协会的,报请各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初审。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
    2、请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将评选申报材料于举办年的4月底前送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对各地初审的先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名单将在“福建建设监理网”(
www.fjjsjl.org)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结束后,经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以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名义发文表彰,授予“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并在“福建建设监理网”和《福建建设监理》刊物上公布。
    七、其他
    1、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并注意征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2、各设区市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和有关设区市建设局监理主管部门要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获得先进工程监理企业或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通报批评,并取消参与下一次表彰活动的资格。
    3、对获得表彰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建议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文件中所指竣工工程其日期以竣工验收证书签写之日为准,所监理的范围必须包括主体工程;行政处罚与奖励以文件签发之日为准(监理责任事故以发生年份为准);经营指标数据以企业向建设部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为准;相关数据均指在评选期内,评选期从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总监在评选期内已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岗。
    附件:
    1、“先进工程监理企业”评分表
    2、“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评分表
    3、福建省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申报表

    4、福建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申报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主送:各单位会员
    抄报:省建设厅人教处、社团办、工程建设管理处
    抄送:福州、厦门、漳州、三明市建设监理协会(专业委员会),泉州、龙岩、南平、宁德、莆田市建设局监理行业主管部门,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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