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4〕47号
各会员单位、在闽监理企业:
为推动我省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十四五”规划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协会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的有关规定,成立专题调研组于2024年11月对2022年以来协会发出建议函和倡议的监理项目履责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走访项目部,采取与监理机构人员座谈交流、调阅内业资料、查看现场施工情况等方式,形成监理履责情况调研报告如下:
一、监理机构和人员到位问题:监理职责未按规范上墙展示,部分项目无项目部挂牌,监理人员存在备案人数与实际到岗人数不符,培训证未及时更新工作单位信息等情况。
二、监理内业资料缺失或不规范:内业资料未及时组卷归档,部分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编制无针对性或不完整,会议纪要与检查记录存在时间不一致等。
三、现场质量监督不足:部分项目出现了钢筋混批使用的情况,柱筋套筒连接外露丝牙不符合规范要求,模板支撑体系存在如自由端过长、主檩数量不够、顶托偏心受力等问题。防水卷材施工未按要求预留反压,桩基础相关检测资料未报审且未经验收就进入后续工序,体现出监理在关键质量环节的把控不够严格。
四、安全监管有缺失: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档案,部分危大工程监理旁站记录缺失或内容不实。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工人休息区电开水器漏电保护缺失,裸土未覆盖,电线私拉乱接且无保护套,施工机具未有效接地,配电箱使用不规范等,而监理未能及时有效地签发整改指令。
综上反映出监理机构没有提供标准化的监理服务,建议项目业主方加强管控,启用合同违约追责条款,就人员变更、人员到岗数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等问题要求监理方限期整改,并进行违约追责。具体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