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4〕5号
各会员单位:
协会于2024年1月26日发出《关于不参与“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监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收到会员单位反映,经核实,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会员单位不响应倡议,仍参与该项目投标。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会员单位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并冻结六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
希望各位会员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坚守行业底线,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
通报批评并冻结六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名单如下:
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