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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会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2-05 点击3704次

闽监管协2024〕5

 各会员单位:

协会于2024年1月26日发出《关于不参与“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城(监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收到会员单位反映,经核实,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会员单位不响应倡议,仍参与该项目投标。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会员单位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并冻结六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

希望各位会员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坚守行业底线,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

通报批评并冻结六个月会员服务系统处罚名单如下:

厦门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闽华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