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3〕37号
各设区市建设监理协会(含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监管协〔2022〕5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监管协〔2022〕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企业内部培训制度。各会员单位应建立企业内部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学习:
(一)廉洁从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案例警示教育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职责、方法与案例分析;
(三)与监理工作密切相关新理论、新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务答疑手册》。
二、培训证书有效期信息更新。为确保向社会公开的监理人员培训证书信息的准确性,我会已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证书、福建省监理员业务培训证书、福建省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会员单位应在培训证书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有效期信息更新。逾期未办理的,不予受理,其证书自动失效。系统操作流程如下:
(一)会员单位应在培训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办理,通过信用信息系统下载申请表(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
(二)培训证书有效期信息数据更新后,会员单位可登录信用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证书。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会员单位应按文件规定办理培训证书变更或注销申请:
(一)持证人已离职30天以上;
(二)持证人年龄已超过65周岁的;
(三)持证人不再从事工程监理工作;
(四)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此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业务培训证书有效期信息更新申请表
2.福建省监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信息更新申请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