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2〕56号
各设区市监理协会,各有关单位、院校、科研机构:
为推动我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标准化事业发展,加强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工作标准化,提升我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团体标准编制和审查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闽监管协〔2022〕53号),组建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会员企业、全省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有关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程技术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从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
(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工
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名单的通知》(闽建科函[2015]76号)的《福建省工程建设标准化专家名单》中从事监理专业的专家可以申请直接入库。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团体准审查工作;
2.对制(修)订团体标准提出征求意见;
3.参与团体标准的宣贯推广及相关活动。
四、填写推荐表,于2022年9月30日前寄送至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秘书处(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至fjjsjl@126.com邮箱)。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2-612室,联系人:林巧珠,联系电话:0591-87569904。
附件: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审查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