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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业稳产帮促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6-02 点击1745次

闽建筑函〔2022〕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保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态势,为我省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6月至7月开展建筑业稳产帮促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干部进千企”活动。建立企业诉求有道、解决有效、督办有力的帮促机制,主动靠前服务,深入走访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主要外向型企业、招商重点企业、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到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困难问题,调整优化政策,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解决一项、销号一项。需要上级协调或同级部门配合的事项,第一时间报告或抄告。

     二、推动落实纾困政策。向企业宣传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种纾困政策,引导企业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省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协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让企业有实实在在获得感。

     三、培育建筑业新增长点。引导龙头企业与央企组成联合体拓展城市轨道、机场、大型桥隧等领域,形成建筑业的新增长点。培育壮大装修、门窗、幕墙等专业承包企业。发挥我省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和海外侨胞优势,积极带动企业“走出去”。做好建筑业招商,支持优质央企和省外大型企业来闽设立区域公司或子公司,帮助企业解决资质审批等问题。

     四、监测主要建材价格情况。紧密跟踪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劳务用工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发布调整人工费指数,加大主要建材价格信息发布频次。按规定落实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费用,对需要赶工的项目,计取缩短工期增加费。

     五、做好欠薪欠款“点题整治”。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限期清偿拖欠工程进度款,疫情隔离医院、方舱医院建设欠薪欠款问题限期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厅成立建筑业稳产帮促工作专班,建立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一线部署、相关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部署和组织协调,紧盯重点难点,推动工作落实。省厅将对专项行动有力有效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

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定期报送稳产帮促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15日和30日将报送省厅建筑业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