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参与“三明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福建省人工防雹研究基地”项目投标的倡议书_协会通知_新闻公告-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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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参与“三明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福建省人工防雹研究基地”项目投标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12-22 点击3488次

  

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三明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福建省人工防雹研究基地”项目监理,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总投资约4600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招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合计包干价为 31.9 万元。如遇工程服务期限延长,发包人不增加额外费用。”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发出开工令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约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相当于《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成本基价和参考基价的通知》(闽监管协〔2021〕46号)标准的2.8折。建议修改招标文件,提高监理取费费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对实际违反我协会自律公约行为的监理企业,协会将密切跟踪并作出相应处理。请各监理企业要充分提高认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共同携手推动我省监理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