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福州保税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产业公寓二期”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1810102100316002),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336149601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7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823098元。”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13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还达不到《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标准的3折。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坚持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协会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招投标进展情况。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