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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参与“象珑公馆”项目投标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1-11-12 点击4867次


各监理企业:

日前,我协会收到会员企业反映,招标人为福州象兴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象珑公馆”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297001),该招标公告2.4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58000万元”,招标公告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370780元”招标公告2.6载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4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该项目监理服务费仅为《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闽监管协〔2015〕13号)标准的3.5折。 

现倡议会员企业和在闽从业的监理企业,守住行业底线,坚

持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省监理服务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积极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协会将密切跟踪该项目的招投标进展情况。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