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1〕31号
各会员单位:
近期,省协会接到反映,一些监理人员持有多种执业证书,同时又持有监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证件却分属于不同企业,存在人证分离问题,给行业带来巨大隐患。为确保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监理人员证件存在人证分离问题自查自纠行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时间
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
二、自查自纠内容
1.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监理人员在岗在职情况。
3.已离职人员是否存在项目备案情况。
4.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在监理业务未交接前随意调离或辞职。
6.监理人员是否存在多种证件在不同单位挂证。
三、自查自纠要求
1.与本企业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监理人员仍用于项目备案的,项目在建的应及时办理监理人员变更手续,项目竣工的应及时办理监理人员撤销备案。
2.监理人员自觉维护良好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在监理业务未交接前随意调离或辞职,不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将证书挂靠在不同的单位。
四、其他要求
若自查自纠时间结束后,仍有类似投诉件,经核实,省协会将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予以行业内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