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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会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24 点击5127次

 

 

闽监管协2021〕26号

 

 

 

各会员单位:

协会于2021年7月30日发出《关于不参与“漳州市圆山荔枝冰酒”项目投标的倡议书》,收到会员单位反映有企业仍参与投标,经核实,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翔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不响应倡议号召,仍参与该项目投标。根据《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对上述4家会员单位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对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参与低价项目投标行为做出冻结其会员服务系统三个月处罚。

希望各位会员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坚守行业底线,提供标准化监理服务,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监理作用,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