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监管协〔2021〕24号
各会员单位:
省协会于2021年7月15日发出《关于不参与“兰水佳园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倡议书》,省协会收到反映,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监理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
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我会会员单位在项目开标后,立即向秘书处提交参与投标的情况说明函,表示因工作疏忽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对未及时响应省协会倡议深表歉意,承诺今后将积极遵守《福建省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及时健全内控机制,响应省协会倡议,不再参与低价监理项目投标,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秩序。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也第一时间跟业主沟通并发函放弃第一中标侯选人资格,该项目于2021年8月2日发布流标公示,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被没收了投标保证金。
福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由于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一同抵制低价投标,共同维护了我省监理市场良好的市场秩序,我会综合实际情况决定,不予通报批评。
上海华谊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因其非我会会员,我会已于2021年7月26日发函商请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对其行为予以处理。同时该企业在我省开展业务过程中,已违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诚信守则》第三条条款规定,我会抄报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进行处理。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