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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监理企业人员证件和项目备案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13 点击6324次


闽监管协2020〕32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人员证件和项目备案登记信息管理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就下述情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否存在冒用他人信息获取《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二、是否存在在建工程继续使用离职人员《福建省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或相关证件进行监理项目人员登记的。

三、是否存在未与已离职人员妥善协商,强行扣留人员证件的。

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如有发现企业因以上情形之一的投诉,一经核实,协会将有关情况报送至省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信用扣分。持证人员如有相关问题需要反映,可将情况发送至:fjjsjl@126.com。

 

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