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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12-28 点击4101次
       闽建建函[2009]17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9〕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安全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