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9〕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安全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