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200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08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重在持续,做实做细,立足先行”的要求,围绕“保底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治理,努力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经省厅组织考核,决定授予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建设局为2008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龙岩、莆田、南平市建设局为2008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创新进取,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监管,确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上新台阶。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