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3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填报2008年度有关数据,同时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于2009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厅,以便汇总上报。 联 系 人:省厅工程处 薛经秋 联系电话:0591-87531712 附件:《关于报送200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341号)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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