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厅工程处反馈。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