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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2-24 点击3043次

         闽建整顿[2007]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闽建整顿[2007]15号)以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建筑[2007]27号)要求,定于近期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抽查工作。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案件查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等情况。
  2、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招标代理自查、检查阶段及处理总结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听取各设区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各设区市专项整治工作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并抽查1-2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3、检查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厅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办公室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串通投标专项整治和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取得成效和经验做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督查组。
  2、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准备好项目投诉举报件清单和卷宗。清单包括上级转办督办件和自行受理的投诉件;卷宗包括投诉项目概况、投诉和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检查时间:12月下旬,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行程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2、省厅专项整治办联系人:曹诚,联系电话:0591-87613785。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