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建函〔2019〕2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按时如实填报2018年度有关数据,填报企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于2019年4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厅工程处,以便汇总上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