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台风汛期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_政策文件_法律法规-福建建设监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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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和台风汛期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7-08 点击3381次

        闽建电[2008]3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和汛期,又正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建设系统防暑降温和防汛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同时要针对我省防汛期间台风多、暴雨多、洪涝灾害多发等特点,以及高温酷暑期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特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将工作成效切实体现到事故发生起数和伤亡人数的降低上,确保高温、汛期敏感时段、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大局。
  二、以人为本,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各地要把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维护一线作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落实每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合理调配工人的作息时间,避免高温时段(11:00-15:00)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同时,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需要。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中毒事件。二要确保城镇正常供水。要完善保障供水工作预案和各项制度,坚持以民为先,科学调度,加强监测,保证水源水量和水质。供水企业要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充分发挥生产能力,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检测检验;供水水质监测站要认真做好供水企业的水质监督监测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的用水安全。三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加强燃气行业供气安全监管,加大对燃气生产、设施(含管网)、经营站点等安全状况检查力度,确保燃气安全运行。要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击、防爆燃、防泄漏和设施维护、故障抢修等工作。四要落实城市公交行业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公交场站、候车亭和公交车内防暑设施正常运行,调整好公交司机的作息时间,严防疲劳驾车、超速超载。要认真检查投入运营公交车的安全状况,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事故。五要抓好高温时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的垃圾,为城市居民健康度夏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办、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质函[2006]200号),结合省厅《福建省建设系统抗台防汛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各项迎汛准备工作。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预警、检查、值守等工作制度,做到防汛组织机构、防汛救灾人员、各级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汛中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二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掌握风情、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适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督促有关部门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三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整合和优化安全监管资源,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防汛备汛工作,特别是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塔吊拆卸、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施工临时围墙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四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要及时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梁、低洼易积水地区和其他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或设置警示标牌;重点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检查,及时疏浚排水井和排水管道,保证各类排涝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加强路灯巡查加固,防止倒杆、漏电以及灯杆上附属物坠落等事故发生;配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对建筑物上大型广告牌进行检查加固,特别要做好公交站台灯箱的用电管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落实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公共交通、供气等安全度汛的生产调度预案,保障汛期城镇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五要制订人员应急避风转移方案,对已排查出的危房,特别是校舍、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及低洼地段的危房,在台风暴雨来临前无法加固的应及时将居住人员疏散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二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